公共管理制度(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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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共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共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公共管理制度1

一、未经公寓中心允许,学生宿舍门及公共活动室门外侧及学生公寓公共场所(含公共卫生间、洗漱间、楼道、楼梯等公共墙壁)严禁张贴任何标识、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宣传品,严禁宿舍之间私拉网线、悬挂条幅、门帘、张贴对联等。

二、学生应尊重公寓保洁员的劳动,共同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严禁向公共区域及窗外乱扔垃圾、乱泼污水。

三、严禁在宿舍内和公共区域墙上乱写、乱画、乱涂和乱刻。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准改动和损坏供电线路和设备设施。违者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造成损害的将交有关部门另行处理。

五、未经许可,严禁在公寓公共场地放置任何物品,设置任何障碍或占用为作业场地。

六、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七、未经公寓中心允许,严禁个人在公寓内私自举行文体、宣传活动。

八、对在学生宿舍内及学生宿舍公共区域违章违纪学生的'处理分为恢复原状、照价赔偿并将上报学校。破坏严重者将依据《xx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学生公寓违纪处罚条例细则》进行处理。

公共区域管理制度8

(一)楼宇结构如被更改或破坏,对该楼宇的安全有重大影响时,管理员应予以注意,并向上级报告。

(二)如住户擅自拆建墙壁、增开窗户、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墙铁笼、檐壁、平台或在天台上加盖小棚屋时,应予以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三)天花板或外墙有漏水,应即通知单位主管及有关住户修理。

(四)在巡逻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研究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1、墙壁或天花板有明显裂缝或水泥爆裂;

2、气窗的玻璃爆裂;

3、楼梯边的栏杆松拖;

4、防火门及消防设备损坏;

5、内外墙壁批荡脱落。

(五)住户安装的铁闸掩出走廊、阻塞通道,应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

公共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年X月XX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3,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灭火技能训练.

4,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5,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

二,防火巡查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每年要到专门检测机构(省,市检测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3,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4,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5,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有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5)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即使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2,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3,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4,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5,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6,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7,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营业用电.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室内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歌舞厅、音乐茶座、餐饮剧场、娱乐城宫、录相厅等室内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

第三条市消防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消防机关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规定的防火责任由娱乐场所经营者负责;娱乐场所经营者承包经营的,由发包者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房屋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娱乐场所承包经营的发包者与承包者,应当签定放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放火责任,并严格落实。

第五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建立本单位的放火安全责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娱乐场所,其室内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放火规范以及其它有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并报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已经开业的娱乐场所,其建筑、装修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制定改造计划,并按照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限期改造。

第八条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连接的,应当设立防火分隔。分设包间的房间隔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应当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装修、制景材料,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音响控制台、电工房等重点部位应当使用非燃材料。木墙裙应当刷防火涂料,装饰用纺织品应当作阻燃处理。

第十条娱乐场所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及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至出口应当装有中英文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应当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得超过20米。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疏散通道内应当设有应急照明等,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二层以上的娱乐场所,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并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楼梯。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当由正式电工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内的电线,应当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应当穿金属套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应当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应当采用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当保持接触良好。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内使用霓虹灯时,变压器应当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灯管的电极与导体保持10厘米的距离,并应当安装在绝缘材料上。娱乐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霓虹灯。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安装室内、室外消火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面积较大、包间较多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娱乐场所,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排烟设施和自动灭火装置。

第十五条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第十六条严禁在娱乐场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营业面积核定容纳人员的数量,并报公安机关备案。日常营业不得超员。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防火责任制的规定,做好职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后的职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懂得防火知识;

二掌握灭火常识;

三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责任;

四发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凡未经培训和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营业场所中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的,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分工,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营业场所内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留宿。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在危险部位停工、停业、罚款。罚款具体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违反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处5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0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全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向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有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需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需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0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0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一、公共娱乐场所的定义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餐馆、茶馆、咖啡厅、酒吧,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洗浴桑拿、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室内装饰、装修使用大量可燃材料;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易控制;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发生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1、屋架多采用钢结构,火灾时容易坍塌

观众厅一般空间高、跨度大,在建造时,到多数采用钢质屋架。当剧场(影剧院、会堂)发生火灾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造成钢屋架坍塌。

2、用电设备多,易发生电气火灾

尤其是演出时,通常使用几十个乃至上百个聚光灯、效果灯。

舞台灯光的种类和数量繁多,且分布在舞台区前后、左右、上下各个空间。通常情况下,这些灯光设施发热量大,如隔热、散热措施不当,灯具的位臵与可燃物特别是棉布、布景等布臵过近,则可能引发火灾。

其次是移动灯具如果插头与插座接触不良,会因接触电阻过大而发热引燃可燃物成灾。另外,三相用电不平衡会造成局部过载,使电器线路发热,加速绝缘层老化,引起漏电、短路而发生火灾。

3、可燃材料多,遇火极易燃烧

观众厅的顶棚和墙面为满足声学设计的音响效果,大多数采用可燃材料。观众厅的坐席和有些轻型隔音吊顶,所用的纤维板、胶合板、刨花板和钙塑板等,也是可燃材料。

4、剧情需要用火

因剧情需要,演员吸烟、使用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稍有不慎、极易引燃舞台上的可燃物成灾。

5、建筑空间大,火灾蔓延快

观众厅空间大,门、窗多,空气对流速度快。加之箱形舞台高大的简体空间为火势迅速发展提供了条件。舞台、观众厅、放映室如果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互相连通,任何一部分着火燃烧,在火压的作用下,会加快冷热空气对流,使燃烧的火焰、烟气快速蔓延扩大,形成全面燃烧。

6、电影放映机和音响设备可能引发火灾

放映机的灯箱温度很高,如果运行发生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可能造成影片着火。

(二)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所的火灾危险性

1、设臵位臵不当

在居民楼、图书馆甚至博物馆内改建娱乐场所,这些场所与原有建筑防火分隔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

2、建筑耐火等级低

有些娱乐场所设在耐火等级较低(三级以下)的建筑中,有些场所虽然所在建筑耐火等级在二级以上,但由于内部装修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认为降低了整个建筑的耐火等级。

3、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

娱乐场所内使用的各种照明、音响及空调用电设备较多,且大部分不按规定安装,长时间使用,易产生线路老化,接触电阻增大,如超负荷运转,易导致火灾。

4、安全疏散通道和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虽然设了足够的出口,但多数出口常常被封闭,实际能用的往往只有一个,而且未按规定设臵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难以疏散。

5、用火用电管理不严,消防设施不配套

有的娱乐场所煤油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烛火、吸烟普遍存在,乱拉乱接现象严重。

(三)保龄球馆、旱冰场的火灾危险性

1、可燃物装修、装饰物较多

保龄球馆、旱冰场的顶棚和墙面为了满足美学设计效果,采用了大量的装饰、装修材料,保龄球馆内大量铺设地板,这些材料大部分是可燃物。

2、机械设备可能引发火灾

保龄球馆的回球系统和臵瓶机如果运行发生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可能引发火灾。

3、电气设备多,用电量大

旱冰场设有多种照明设备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

4、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旱冰场使用过程中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将非常困难,即使是小的火灾事故,也会导致人员惊慌失措,争先逃生,互相拥挤,如不能及时疏散则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四)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餐馆、茶馆、咖啡厅、酒吧的火灾危险性

1、室内装饰、装修大量采用可燃材料,火灾荷载大

为满足顾客需求,茶馆的室内装饰装修已日趋复杂、时尚和高档。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大量采用可燃材料制作,致使场所内部火灾荷载大大增加,一旦失火,极易形成猛烈燃烧。

2、用火、用电频繁,容易诱发火灾

茶馆使用的灯具种类繁多,主要有固定式灯具、移动时灯具及嵌入式灯具,在其经营活动中,除将普通白炽灯、荧光灯用于正常照明外,还大量使用霓虹灯、艺术灯、筒灯、射灯和电脑灯以营造氛围。

3、人员密度大,安全疏散困难

根据调查统计,茶馆高峰时段的人员平均密度可能达到0.5~1人/㎡,属于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

4、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突出,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一些茶馆不同程度存在顾客利用棋牌、麻将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为躲避执法部门检查,这些场所常常在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是群死群伤。

(五)网吧的火灾危险性

1、电气设备多,用电时间长

网吧电脑、灯具、空调等用电设备多,电气线路接头,插座多,使用时间长,虽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但仍有不少网吧昼夜营业,电脑长时间处于运转状态,电气线炉敷设不规范、设备质量差、元器件发生故障,稳压电源短路或高阻抗元件接触不良等原因都可能造成火灾。特别是许多网吧电脑调整随意性大,临时拉接线路,导致线路和设备过载、老化、接触不良、漏电、三相电流不平衡等引发火灾。

2、上网人员情况复杂,易引发纵火案件

网吧内人员密集,上网人员年龄、文化层次不同,素质不一,情况复杂,特别是学生、外来人员、社会闲杂人员多,不文明谈吐多,由此引起的矛盾纠纷多,易引发报复性纵火等案件。

3、安全出口被封堵、封闭,疏散通道狭窄,人员疏散逃生困难

一些网吧为防止财产被盗,上网人员逃单而将第二安全出口、窗户封堵或用铁栅栏、铁门、铝合金门等封闭,造成安全出口不畅和数量不足。

4、场所消防安全条件缺乏,火灾易蔓延扩大

有的网吧时利用原有仓库、商店、居民住宅改建的,其建筑耐火等级较低,且常常与其他营业性场所连成一片。

5、责任意识淡薄,吸烟现象屡禁不止

网吧经营管理人员较少,招聘或解聘网管人员随意性大,人员流动快,其主要任务为收银、处理电脑操作技术等,消防安全处于较松散的管理状态。

(六)洗浴桑拿、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按摩、美容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1、室内装饰装修复杂,可燃材料多

当前,洗浴、按摩、美容场所越来越强调场所气氛与情调的营造场所装饰装修日趋考究,木材、板材、棉麻化纤制品、塑料制品、皮革制品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大量使用,加之场所内使用的家具、寝具、按摩床具、装饰物品多为可燃、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

2、用火、用电频繁,致灾因素多

洗浴、按摩、美容场所不但拥有空调、音响、电视、电脑、灯具等常见用电设备,而且设有远红外光波浴房、桑拿干蒸湿蒸机、远红外理疗仪器、麻醉剂、吸顶无影灯、高频电凝器以及激光美容理疗仪等多种器械和仪器,加之场所内附设的锅炉房、厨房频繁使用燃油、燃气,稍有不慎就可能诱发火灾。

3、功能分区复杂,人员疏散困难

洗浴、按摩、美容场所经营项目繁多,场所内部往往分隔成相互独立的功能分区,尤其是大型洗浴和美容场所因保护顾客隐私,经常将男宾、女宾部之间的通道封闭、隔断。

4、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突出

一些不法经营者往往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在隐蔽区域增设包厢、暗室,入口多采用与周边墙体相同的装修材料,或者悬挂装饰物品加以遮挡,若不仔细观察,常人难以发现。

5、“店、舍合一”现象突出

经营门店、员工宿舍合而为一的状况比较普遍,尤其是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经营的保健按摩、生活美容场所,这种现象最为突出。

为提高公共娱乐场所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进而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特编制本汇编。本汇编要求公共娱乐场所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实行标准化管理,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使公共娱乐场所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公共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广大旅客及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

第三条、交通系统各级行政部门是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交通系统各级卫生防疫站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未设立卫生防疫站的,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应委托地方卫生防疫机构负责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第四条、港口客运站、长途汽车站、客船的设计、经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由所在地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考核。

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下达培训任务和要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后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六条、凡在主要对旅客和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从事直接服务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从事此项工作的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应检人员名单。健康检查工作由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指定的医疗部门承担。检查工作应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检查结果上报交通卫生主管部门。对检查合格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核发健康合格证。

第七条、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持有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交通卫生许可证,方准办理营业手续。申请交通卫生许可证,须向所在地的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审查、监测,符合《条例》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

新建、改建、扩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按上述程序重新申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未按《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期复核的原卫生许可证即自行失效。

第八条、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除进行妥善处理外,应及时报告交通卫生监督机构。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应向受害人赔偿损失:

(一)因微小气候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虚脱休克的;

(二)因空气质量恶化造成呼吸道传染病的;

(三)因强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暂视力损害的;

(四)因强烈噪声造成短暂听力损害的;

(五)因饮用水不卫生造成介水传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卫生设施不卫生造成肠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皮肤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中毒的。

以上各项必须用标准方法检测,经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确认。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九条、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中心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所属地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并对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条、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对所辖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参加竣工验收,对经营活动进行预防性和日常的卫生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任务。卫生监督员应选择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医士以上(含医士)的技术职称、熟悉有关监督监测业务和规章的人员担任,并经卫生监督机构的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考核批准。

设置卫生监督员后,应向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年发送旅客在五十万人次以下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可设卫生监督员一人。超过五十万人次,每增加三十万人次,增设卫生监督员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设卫生监督员一人。

第十三条、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公务,必须着装整洁,佩带“中国卫生监督”证章,出示卫生监督员证书。

交通部直属单位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双重领导港务局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可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依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依法行使职责的卫生监督人员谩骂、殴打,阻挠卫生监督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者,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交通系统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人员、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以及所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共管理制度4

一、公共厕所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应每一天午后、晚上各打扫一次,持续地面、便槽、冲水池内无垃圾杂物,垃圾桶每一天清理一次。

三、公共厕所应确保正常供水和下水道疏通。

四、每周两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无异味。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五、干部职工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及时放水冲槽,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办公楼卫生管理制度

为持续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一、办公楼的卫生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不定期对各职责区进行检查,对卫生工作提出促改意见。

二、卫生管理职责区划分

1、各办公室内的`卫生工作由本办公室人员负责。

2、县领导班子办公室、大会议室、小会议室卫生由保洁人员负责。

3、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均由保洁人员负责。

三、卫生工作要求

1、各工作人员:要持续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果壳等杂物。

2、办公场所:要求在每一天空上班前打扫一次卫生,做到墙上无蜘蛛网,窗台无灰尘,桌上整洁无杂物,地上净洁无纸屑、烟头、果壳等。

公共管理制度5

为加强新校区浴室管理,维护浴室秩序,营造浴室舒适、整洁的环境,更好地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新校区浴室管理,维护浴室秩序,营造浴室舒适、整洁的环境,更好地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校区公共浴室只对校内师生员工开放,不对外经营。凡入室洗浴者,必须购卡。(购卡地点为食堂二楼)

二、洗浴人员必须注意安全。洗浴时要自备更衣柜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浴室,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三、洗浴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禁止抢位占位;禁止在浴室内打水仗,追逐打闹;严禁打架斗殴。

四、洗浴时要爱护浴室各种设备,不准随意改动、搬迁、涂抹及毁坏,违者将予以罚款。洗浴时如遗失钥匙,请与管理人员联系,不准擅自砸撬柜门,否则照价赔偿。

五、洗浴人员应自觉爱护浴室供水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喷头、IC卡水控器等公共设施。人为损坏的要加倍赔偿。遇有供水喷头、IC卡水控系统等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请与浴室管理人员联系以便得到妥善解决,不准自行修理。

六、洗浴时必须保持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或大小便,不准乱扔烟头、果皮、碎纸等杂物。为防止滑倒摔伤请不要将毛巾上的.水拧在更衣室地面上。洗浴时要谨慎行走,以防滑倒摔伤。

七、未成年人、老人和有妨碍洗浴能力的人员,洗浴时必须有家属陪同,四周岁以上男、女童不准带入异性浴室。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皮肤病的病人及饮酒、醉酒禁止入浴。

八、浴室采用计时收费办法,根据浴室热水的加热成本、现行自来水水价及浴室管理成本核算,洗浴计费标准为0.20元/分钟。

九、浴室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15:00——19:00

如遇设备检修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开放时间,临时通知。

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浴室开放时间,未经允许不准提前开门或延时关门。关门前10分钟停止任何洗浴人员进入。

十、要保持浴室清洁卫生。每日闭室后,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卫生清扫、消毒等工作,就浴者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规定闭室时间。

十一、洗浴人员对浴室工作有意见或建议时,请向负责人当面提出或书面反映。不要同管理人员争吵,不准辱骂管理人员,违者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洗浴人员在浴室中拣到的物品要主动交浴室工作人员登记,张贴告示,归还原主。

十三、对违反本办法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四、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试行。

公共管理制度6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有效地使用并保护好公共财物,达到物尽其用,节约损耗,充分发挥一切财物服务于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学校、教师、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学校对校产有统一管理、合理调整、组织维修、统一购置、检查护理的责任;教师对教室财物有管理、督促检查、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的责任;学生对学校财物有爱惜、保护、使用及维修和照价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二、师生对学校的图书、仪器等教育教学用品有借阅和使用的权利,但必须履行合理的管理制度,先向管理人员打借条、登记,并按时归还。对损坏或丢失的要合理赔偿。教材、教参等使用要登记,期末结束要交学校教导处。

三、各教师住室财物有丢失或损坏的要积极补偿。凡教师调力的',先扣发当月工资,待教师与学校办完财物交接手续后,方发放工资。

四、教室公共财物的管理要求:

1、学生使用一套新桌凳,造册入档,责任明确,一直使用到小学毕业为止,要全心爱护。

2、学生不可以在桌凳面上乱写乱画,要始终保持桌凳面油光平滑。对损掉油漆者,1平方厘米以内的向学校交维修费3—5元;1平方厘米以上者交10元;对损坏桌子者交维修费16—20元,凳子维修费10元(学校统一安排维修)。对严重损坏或丢失的有照价赔偿,桌子45元、凳子20元,学校进行重新购置。

3、学生对教室内外墙壁、门窗、标语、黑板、电器、卫生工具等公物要爱护使用,损坏者要通过学校,积极进行赔偿或维修。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班公物使用情况登记、评比、公布,对先进集体要表扬,对情况较差的要通报批评。

五、学生对学校的所有设施,(如:护栏、乒乓球台、篮球架、则所、花草树木等)要爱护,对那些校内外个别学生有意损坏者,要及时制止、汇报。

公共管理制度7

为持续景区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树立景区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景区公共场所卫生

1、景区路面:干净卫生,无积水、纸屑及瓜果皮等杂物,道路通畅无阻。

2、景区内,公共财物干净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3、景区办公室:地面干净,无污渍,桌面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4、工作区:工作区内无积水、无油渍,清洁整齐,无异物,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5、园林:无枯朽树枝,无杂草。

6、各景点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二、公共卫生间

公共卫生间到达六无、六净、三好:

六无:(1)无痰涕、纸屑(2)无堵塞(3)无污垢(4)无污泥、地面无积水(5)无蛆蝇、臭味(6)无积尘、蜘蛛网

六净:(1)墙壁、门窗净(2)间隔净、无损坏(3)便槽净(4)地面、立面净(5)蹲位净(6)

公厕周围净三好:(1)公厕指示牌、男女标志牌完好(2)公厕水电设备完好(3)公厕档板、档墙完好

三、游览区卫生

1、游客集中区域地面整洁,无瓜果皮、纸屑等杂物。

2、景区内通道平整、干净、无异味。

四、垃圾池卫生管理

1、进场的垃圾要及时平整填埋,当天倾倒,当天推平。

2、及时做好灭蝇、灭鼠工作。

3、做好污水处理、排放工作。

4、严禁在场内乱烧、乱堆废品垃圾。

5、做好场内绿化工作。

6、持续周边的`道路清洁干净。

7、及时清理路边沟渠的污泥、杂草、疏通渠道。

五、公共卫生管理

1、主管领导负责制,人人动手,共同监督管理。

2、明确卫生职责区,实行门前工作场所包干制度。

3、景区全体人员应加强环境卫生意识,以身作则,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4、景区全体人员如发现任何破坏景区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大胆劝阻。

5、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一天进行打扫;客流量大时,应加强打扫力度,时刻持续地面干净、无积水。

6、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注意持续公共设施清洁、整齐,无尘埃、蜘蛛网等。

7、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确保人行步道无枯枝败叶、无杂草等障碍物,持续步道畅通无阻。

8、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一天清理景区公共场所垃圾箱,确保公共场所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9、景区卫生清洁人员打扫卫生后,认真填写《景区公共场所卫生打扫登记簿》,以备上级部门查阅考核。

公共管理制度8

为更好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本单位的自身管理,不断提高本单位的卫生水平,保护广大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朱文彬是本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自主规范管理;

二、要按照市卫生监督所印制的《经营单位岗位负责人自主规范管理每日(周)督查情况表》的自查项目(共有七项,分别是卫生许可证管理、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管理、清洗消毒管理、卫生设施设备管理、卫生用品采购管理、店容店貌)开展自查。

三、按照《经营单位岗位负责人自主规范管理每日(周)督查情况表》及本单位制定的.卫生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卫生进行检查,责任人朱文彬一周督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登记并责令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到位。

四、不定期对卫生管理档案的检查,内容包括:

1、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2、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3、安排保洁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按要求限期整改的,将按照本单位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公共管理制度9

尊敬的女士、先生:

您好!欢迎您使用本公共厕所,我们将竭诚为您带给周到的服务。在您使用本厕所的过程中,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您爱护公共厕所内的设施设备,以便它们能正常地为您和别人服务。

二、请勿随地吐痰、随地解便、乱扔杂物、乱刻画、款张贴等。

三、请您在使用公共厕所时务必厉行节约,节约用水、用纸,主动冲厕,以方便别人使用,彰显您良好的'礼貌素质。

四、请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学龄前儿童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入厕,使用专用厕位,注意安全,留意地滑。

五、请保管好随身物品,禁止在公共厕所内从事涉黄、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一、公共厕所管理人员职责:

1、持续公共厕所内外整洁有序,设施完好无损,做到“七无六净二通”(即:无蚊虫蛛网、无灰尘、无秽物、无异味、无陈泥积垢;蹲位、墙壁、设施、地面、房顶、室外环境持续干净;阴阳沟道、下粪管理畅通)。

2、认真做好公共厕所清扫保洁工作,做到每一天一大扫,持续随时弄脏随时扫。

3、时刻做到优质服务,厉行节约,随时提醒市民用水、用纸。

4、遵守上下班时间,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脱岗、旷工、代班、换班提前向上级请示。

5、持续公共厕所保洁工具管理有序,不使用时清洗干净放入工具间,垃圾桶及时清倒,不出现满溢。

6、爱护并管理好设施设备,在设施出现损坏时,要及时修复,自己无法修复时,立即向上级报告。

二、公共厕所管理人员规范:

精神面貌良好、正确佩证上岗、统一规范着装、使用礼貌用语、服务周到细致。

三、公共厕所服务时间:24小时服务。

公共管理制度10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礼貌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职责人负责。

二、卫生间务必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持续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公共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严格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维护业主利益,确保业主人身安全。

2、指导思想

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维护、保修工作,积极做好检查预防,提高处理突发危机事件办事效率。

3、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

3.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 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保证共用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账)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3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按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开展工作;

3.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 与建议 ,按有关规定办理;

3.5特种设施设备和测量仪表、仪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准,使之符合相关规范;

3.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作规程、维护规范、管理制度上墙;

3.7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维修、保养、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15天,并能正常回放;

3.8对小区内变压器、高层屋面、有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水系沿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制定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备有应急方案;

3.9公共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每年检查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污水管道及井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清掏每年至少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

3.10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中控室有专人24小时值守,值守人员实行轮班制;

3.11每日对园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等巡视1次。保证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

3.12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保证日常维修的及时性。仓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物品分类、码放;

3.13载人电梯日夜24小时正常运行;

3.1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15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3.16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4、公共秩序管理

4.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

4.2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对访客出入进行登记管理,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

4.3对园区和楼内进行巡视。园区巡视白天3次、夜间4次,楼内巡视每天两次,夜间需两人同时巡视。巡视有计划 、有巡视路线图、有巡视项目内容和要求、有记录;

4.4门岗及巡视服务人员形象端正、着装整齐干净、举止规范、语言礼貌,门岗服务设施完好、标识醒目;有服务操作细则;

4.5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小区监控的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监视控制中心各类制度上墙;

4.6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的行驶方向、限速标识,交通指示标识应规范、清晰,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7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

4.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4.9对小区内高空抛物坠物、台风、火患等公共安全隐患及时公示,警示注意事项,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10监控中心严密监视,发现问题立即发出预警报告,及时处理。日常摄像下载备份规定保留一周。

公共管理制度12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礼貌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职责人负责。

二、卫生间务必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持续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英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公共管理制度13

为使公司员工能长期处在一个整洁优美的环境中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各部门人员在公共环境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蒂,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元;在本责任区域内,每次罚款5元;并每次扣卫生考核分一分,若一个月内发现三次,卫生考核分全部扣除。

2、公用品及办公设施按规定统一摆放,卫生洁具放在指定的地方,保持办公室整洁;

3、各部门人员每天早上提前15分钟到单位打扫卫生,除各自搞好本卫生区域卫生外,按照规定,对相对应的公共卫生需进行打扫。具体为公司总部按公司《卫生值日通知》分部门进行打扫,仓库由仓库及质检定出包干区及值日表进行打扫。若发现没有按规定打扫的部门,该部门所有人员每人罚款10元,并每次扣每人卫生考核分5分。若一个月内发现二次,扣除整个部门人员全部卫生考核分,不列入考核的'部门及人员每次扣除奖金50元;

4、每周六上午,进行大打除,每次放假之前必须进行彻底的大扫除,内容包括:地面、窗户、门、办公桌及其它办公设施;并由人事行政部进行检查,没有按规定要求的,对该部门所有人员罚款20元,并扣考核分5分。

5、电脑、文印室、档案室除保持整洁外,还必须防潮、防静电;

6、清洁标准为地面干净,不得有痰、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办公桌不得有灰尘、烟灰;纸篓里的垃圾及时清理;

7、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使用后冲洗,严禁将报纸及会堵塞管道的杂物扔入便池,一经发现罚款10元。

8、每星期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公共环境、办公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清洁的地方和部门,每次罚款20元。

公共管理制度14

第一章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节约照明用电。更换使用高效照明新产品,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楼梯、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照明,须安装技术较为成熟的声控、光控、感应等自控装置照明新产品,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

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自然光条件好的办公区域,白天要充分利用自然光,一般不得开启照明灯。

第二条节约空调用电。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室内温度在15℃以上28℃以下禁止开空调取暖或制冷(特殊情况除外)。办公室无人时随手关闭空调。冬季使用集中供暖的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得开启空调。

加强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每年夏季或冬季空调使用前,按规定及时进行清洗和维护。

第三条节约电梯用电。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楼层和时间。非工作时间减少或关闭电梯,原则上三层以内上下不搭乘电梯。加强对电梯的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实施电梯系统智能化控制。

第四条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建立办公设施设备下班后断电制度,因加班的除外。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为节电模式,半小时以上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关闭电热水器、饮水机等用电设备。

第五条严格控制办公区域装饰性照明。除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外,应尽量减少使用或者关闭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等高强度、高能耗灯具。

第二章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

第六条注重洗手间用水节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控制阀门、水龙头的出水量,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大力推广使用节水龙头和器具,在办公区域适当位置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洁用水。

第七条注重绿化用水节约。单位内部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第八条加大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广泛开展再生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

第九条禁止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车辆,提倡使用循环水冲洗车辆。鼓励驾驶员自行冲洗车辆。

第三章公共机构公务用车节油管理制度

第十条严控车辆编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买和配备公务用车。

第十一条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辆及节能设备的`推广使用。公务用车的购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优先选购排量小、节能、环保的车辆。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报废标准。对油耗高、车况差、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坚决予以淘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予以报废。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规定。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期保养制度。

第十四条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禁止公车私用,切实降低车辆运行成本。节假日除特殊公务活动需要使用的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应集中封存停用。

第十五条减少车辆引擎空转。公务人员在离车参加公务活动时,驾驶人员应将车辆熄火,禁止停车开启空调等待。公务活动主办单位应安排好驾驶人员的等待休息场所。

第十六条实行定额管理。根据车辆型号和排量制定车辆百公里能耗定额,每月按照定额对驾驶员进行评比考核,并根据评比考核情况对驾驶员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驾驶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行驶过程中保持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最大节省油耗。

第十八条认真落实国务院每周少开一天车规定。鼓励干部职工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短距离公务外出(3公里以内)单位原则上不派公务机动车。

第四章管理与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公共机构应加强各项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建立用电、用水、用油月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能耗统计数据要在每季度结束后20天内,在河南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系统上完成报送。

公共机构每年应对单位用能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单位用能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能耗分析报告。每年2月20日前应将单位上年度能耗分析报告报送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实行定额管理。按照单位性质、业务量和各年度能耗状况,科学确定本单位年度水电消耗总量、人均水电消耗、单位建筑面积水电消耗定额。公共机构要在能源耗定额内使用能源,超过能消耗定额的公共机构要向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一条用电用水实行分户计量。办公区与经营区、住宅区、出租区等非办公区要分装电表(水表);办公区不同单位用水用电实行分户计量。

第二十二条公共机构节能负责科室要加强单位用能管理,强化用电用水设备的日常检查检修,在办公区显著位置张贴节电节水标志,设置温馨提示,并公布维修电话。

第二十三条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节电、节水、公务用车节油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干部职工节约意识。公共机构要建立节能监督巡查制度,对照制度要求每周巡查不得少于两次,对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要责令改正,并进行登记,对多次出现违规用能的科室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节能工作的具体管理和信息收集,并向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报送。

第二十五条公共机构每季度要按照《濮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自评,通过评价查找差距,改进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出的违规用能现象要及时纠正,并登记汇总,定期通报。对一年内出现多次违规用能现象,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季度要对本级公共机构用电、用水和公务车辆用油进行分析核算,按照单位建筑面积或人均核算出每个公共机构用能指标,并按照核算结果对公共机构进行评比排序。

第二十八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季度要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分批次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第二十九条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安排,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年要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评定A、B、C、D四类(A类节能工作示范单位,B类节能工作规范化单位,C类节能工作达标单位,D类节能工作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单位),针对不同类别实施分类管理。

第三十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濮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附件

濮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单位总分

项目考核内容评价细则得分

组织

领导

8分1.单位领导班子定期对节能工作进行研究。(2分)定期分析单位节能工作,查看单位党委会或班子会记录,每次0.5分。

2.有具体的负责科室,档案管理规范。(1分)现场了解,查阅文件。

3.有专职人员负责节能工作。(2分)查文件,没有扣2分。

4.制定单位年度节能工作实施方案。(3分)查文件,有方案1分,有量化节能目标1分,有推进措施1分。

宣传

培训

9分1.制定年度宣传和学习培训计划。(1分)查资料,缺项扣相应分值。

2.组织单位职工学习节能法规和节能知识。(2分)查培训记录,每次1分,没有不得分。

3.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组织本级和所属公共机构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等宣传活动。(2分)查相关资料,未开展活动扣1分,未报送宣传活动资料扣1分。

4.节能法规知识知晓率。(2分)现场抽查或测评。

5.制作节能宣传资料、节能主题网页或宣传栏。

(2分)每制作一期节能宣传资料、宣传栏或宣传网页1分

能耗

统计

12分1.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工作,建立统计人员工作变动交接制度,建立单位能耗月台帐,如实记录能源资源消耗量和费用数据。(2分)查相关资料,缺项扣相应分值。

2.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能耗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含所属公共机构)。(5分)查报表,少报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

3.加强数据审核,报送数据真实、准确(与绩效考核评估时所查阅的电、水、油等供应部门的收费票据相符)。(2分)查相关资料,发现作假扣2分,另加扣1-2分。

4.对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形成季度、年度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年度分析报告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3分)查报送资料,缺少一个季度扣0.5分,未报送年度分析报告扣1分。

联络

制度

6分1.确定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1分)查文件,未达到要求扣1分。

2.按时参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提出节能工作措施及建议。(2分)查签到,未按时参加会议,一次扣1分。

3.交流工作信息。定期报送节能工作信息。(3分)查相关资料,每报送一次0.4分,最高3分。

节能

管理

12分1.建立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管理制度。(4分)查文件资料,缺项扣相应分值。

2.建立节能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两次以上。(2分)查巡查记录,没有扣相应分值。

3.办公区域设置节能提示性标志和维修电话。(1分)查看现场,没有不得分。

4.实施定额理。制定完成本单位能源消耗定额并报市节能办备案。(2分)查相关资料,未制定定额扣1分,未报送扣1分。

5、节能检查或巡查中发现违规用能现象。(3分)发现一次扣1分。

车辆

管理

15分1.建立公务用车档案和车辆使用台账。(1分)查资料,未制定台账扣1分。

2.严格公共机构车辆编制和标准配备管理;实行节假日封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3分)查相关资料,差项扣相应分值。

3.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1分),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1分)、一车一卡加油(1分)、定点维修制度(1分)查相关资料,未达到要求扣相应分值。

4.实行单车能耗核算管理和百公里耗油核算管理,每月对单车行驶里程、耗油量和维修费用张榜公示。(3分)查相关资料,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5.有鼓励干部职工绿色出行的措施。(2分)有公务自行车2分、有其它鼓励性措施1分,查看使用记录。

6.每台车季度耗油量或百公里油耗年同比下降

4%以上。(2分)查看原始台账,达到4%不扣分,若低于4%扣1分;不减反增不得分。

用电

管理

12分1.电开水器、饮水机管理到位。(1分)现场查看。

2.节约空调用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的规定。改进空调运行管理,提高空调能效水平。(2分)现场检查,发现违规,不得分。

3.节约照明用电。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办公建筑全部更换为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实现节能灯使用率100%。(2分)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未更换节能灯具不得分,更换但未达到标准扣1分。

4.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应用智能调控装置,杜绝白昼灯、长明灯。(1分)现场检查并查看相关资料,未达到标准不得分。

5.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建立下班后断电源制度。(1分)现场检查并查看相关资料,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6.节约电梯用电。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楼层和时间,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停开电梯,加强运行调节和维修保养。(1分)现场检查并查看记录,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7.不使用空调季节,切断空调电源。(2分)检查设备,不合格不得分。

8.耗电总量、人均耗电量或单位建筑面积耗电量年下降4%以上。(2分)查看原始台账,达到4%不扣分,若低于4%扣1分;不减反增不得分。

用水

管理

8分1.建立用水台账。(1分)查资料,未制定台账扣1分。

2.采用节水型器具,使用节水设备,实现节水器具使用率100%。(2分)查看现场和相关资料,未使用节水型器具不得分。

3.加强绿化节约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绿化区域禁止用自来水漫灌方式。(1分)查看现场,每发现一处违规扣0.5分

4.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和用自来水直接冲洗拖布以及用高压自来水直接冲洗车辆等现象。(2分)查看现场,每发现一处违规扣1分。

5.耗水总量、人均耗水量或单位建筑面积耗水量年下降4%以上。(2分)查看原始台账,达到4%不扣分,低于4%扣1分;不减反增不得分。

办公

用品

10分1.建立办公用品台账。(2分)查资料,未制定台账扣1分。

2.建立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领用制度。(1分)查相关资料,不合格扣1分。

3.加强办公用品再利用,纸张双面使用。(2分)查看现场,不合格不得分。

4.办公自动化,无纸化办公。(2分)有类似OA办公系统得2分;有网络化办公措施得1分,执行到位得1分。

5.办公用品总耗费年下降4%以上。(3分)查看原始台账,达到4%不扣分,低于4%;不减反增不得分。

其它

项目

8分1.新能源、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2分)每实施一个项目得1分。

2.用能设备或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2分)每实施一个项目得1分。

3.做法被市级以上公众媒体宣传报道。(1分)每次加0.5分。

4.对用能管理落实奖惩措施并兑现。(3分)查看奖惩记录。一项加0.5分,弄虚作假倒扣1分。

公共管理制度15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为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奠定良好的人生基础”的办学理念,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深入落实,把我校建设成为深圳市无吸烟单位,努力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学校禁烟规章制度如下:

二、组成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xx

三、规定条款

1、校园内上班时间禁止吸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2、教职工在校内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

3、在学校围墙内不准吸烟。

4、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组长负责本组的禁烟工作。

6、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7、控烟禁烟情况作为评比文明办公室及文明教职工的条件之一。

四、本制度从9月1日起生效

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

吸烟是一种能够引发多种疾病的`危险行为,为了保障大家、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培养文明卫生好习惯,学校特制定此制度,希望大家严格执行。

1、校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

2、校园内的公共场所贴禁烟标志。

3、公共场所不摆放烟具。

4、不向来客敬烟。

5、校内商店禁止出售香烟。

6、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吸烟。

7、教师要将吸烟与健康知识和本学科有机的结合在教学中。

8、每学期要有一次“吸烟与健康知识”的主题班会课。

9、定期出有关“吸烟与健康知识”的宣传栏。

10、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吸烟与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如健教课、政治课、化学课、心理咨询、同伴教育、参观展览、宣传栏、班会等﹚。

11、有吸烟史的教职工在校园禁烟的基础上,制订戒烟计划,争取在一定期限内完全戒烟。

12、学生如有违禁吸烟者,轻者教育,重者处罚,不得授予各种奖项,所在班级不得授予先进班级。

13、教职工违禁吸烟情况严重者,取消其该学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

14、禁烟起始日为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执行。